所有赴外国驻沪领事机构、新闻机构等外国(境外)机构工作的中国雇员均应与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下属的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有意应聘者认真阅读《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公司)外国(境外)机构岗位员工手册》
一、拟聘用中国籍雇员录用流程:
招聘、挑选、推荐中国籍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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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中国籍雇员于上岗前两周准备所需材料
(见拟聘用中国籍雇员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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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中国籍雇员将材料交至我公司
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外国(境外)机构岗位员工审查登记表、个人健康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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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外国(境外)机构概况
介绍工资薪酬结构与福利
签订劳动合同
进行岗前培训
办理用工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办理工资卡(员工自行办理工商银行借记卡)
办理工作证
二、拟聘用中国籍雇员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份(验原件);
*若身份证为非310开头的,需提供户籍证明(集体户口者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并注明何时何地进入上海)
2、 户口薄首页及本人姓名所在页复印件(验原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 四张一寸报名照(彩色免冠),另请通过电子邮件传送一张白底证件数码照片;
5、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一份 (无需副本和翻译件);
*前往户口所在区公证处或上海市公证处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请咨询相关公证处
6、 体检报告一份(点击下载)体检须知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公司体检医院---华东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延安西路221号3号楼2楼体检中心
电话:62483180*63209
7、 就业创业证(应届毕业生请前往户口所在街道申领);
8、 公积金帐号转入 ;
*请通知原单位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8814-11167,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公司账户。( 若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在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请询问相关单位并将个人账号告知我公司。)
9、 退工单/离职证明
(1)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提供解除关系单,本人凭此单到户口所在区的人才交流中心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街道,然后办理劳动手册。
(2)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或其他相应凭证。
(3)协保人员请提供相应凭证。
(4)外地户籍无需提供劳动手册。
10、存档凭证并结清存档费用;
*仅适用于个人档案保管在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新进人员
11、工资卡账号(若个人已有工商银行借记卡,请提供账号,以便工资发放);
三、办理退休返聘手续所需材料:
1、外国机构聘用函;
*内容应包括外国机构同意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如不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应承诺在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2、退休证复印件(验原件);
3、无刑事处分公证书原件;
4、体检报告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户口本复印件;
7、劳务合同;
注:退休返聘前一直在同一外国机构工作的,可免交无刑事处分公证书和体检报告。
四、办理实习手续所需材料:
1、外国机构聘用函;
*内容应包括外国机构同意为实习生购买雇主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如不购买商业保险的,应承诺在实习生发生工伤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2、学生所在学校的同意实习函原件,加盖学校(或二级学院)公章;
3、学生所在学校对该学生的表现评价函原件;
4、学生证复印件(验原件);
5、体检报告原件;
6、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8、实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