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12号),现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告知如下:
从2017年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为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调整为20元。